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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咸陽訊(記者張林)禮泉縣人大代表陳某向他人借款140餘萬一直不還,原汽車貸款告起訴到咸陽市秦都區人民法院後,法院依法作出要求陳某十日內償還原告140萬元的判決,但在判決生效一年後,陳某依然未償還欠款。目前,法院正提請對其司法拘留。
  法台北港式飲茶院判還款 一年後仍不還
   2011年7月14日,禮泉縣人大代表陳某向咸陽交運物流有限公司借款140萬元,當時承諾是當年年底還清借款,但到了2011年年底,陳某未按約定按期還款,在多次催要未果後,咸陽交運物流有限公司汽車貸款將其起訴至秦都區法院。2012年11月,法院審理後依法判處被告陳某十日內一次性償還140萬元借款。
   “但是從去年11月22日法庭判決生效後,截至目前已經過了整整一年時間,陳某還未償還欠款,我們室內設計向秦都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一直沒有結果。”2013年12月3日上午,原告的委托律師陝西潤豐律師事務所黃宏潤律師表示,今年8月,在向秦都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秦都區法院向禮泉縣人大常委會發出了“關於對禮泉縣人大代表陳某擬予以司法拘留”的報告,但未得到禮泉縣人大常委會的批覆,因而無法對陳某強制執行司法拘留措施。
  法支票貼現院擬對其進行司法拘留
   對於該份報告一直未予批覆的原因,3日下午,禮泉縣人大常委會就此事出示了一份情況說明。
   該份情況說明稱,今年9月初,禮泉縣人大常委會接到秦都法院要求“對禮泉縣人大代表陳某予以司法拘留”的報告後,縣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立即就此事件處理請示了咸陽市人大常委會代工委,得到的答覆為:秦都法院與禮泉人大沒有直接隸屬關係,只能通過禮泉法院向禮泉人大常委會提請此類事項。隨後禮泉縣人大常委會也找到陳某,敦促其立即償還所有借款,履行法律承諾,否則縣人大常委會將在有關法律程序完善後,對其提出處理意見,以便秦都法院按有關法律程序執行。“得到市人大的回覆後,禮泉縣人大一方面將處理情況通報給秦都法院,同時也同禮泉縣法院聯繫,通報該案情況,委托其將處理措施轉告秦都法院。”禮泉縣人大辦公室周主任表示。
   昨日下午,記者從禮泉縣人大常委會瞭解到,禮泉縣人大昨日安排人員專程趕到秦都區法院,就禮泉縣法院是否有資格替代案件的執行機關秦都區法院提請司法拘留報告一事進行溝通協商,並遞交了咸陽市人大出具的相關文件規定,雙方協商後達成一致,由禮泉縣法院儘快提交該報告,待禮泉縣人大批覆後儘快督促該案判決的強制執行。  (原標題:禮泉縣一人大代表欠140萬元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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