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趙晨報道:位於番禺區大北路120號的巴黎時尚街60餘名租戶近日發現當時與招租方簽訂合同的“巴黎時尚街”的公章竟沒在工商登記註冊,商戶質疑招租方有欺詐嫌疑。記者隨後從市橋工商所瞭解到,該商業街當時簽訂合同時的確存在尚未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如今已經按要求辦理執照。
  租戶:
  巴黎時尚街竟沒註冊
  陳先生是番禺市橋大北路巴黎時尚街中的女裝店鋪老闆,商場的種種跡象早已讓他感到不對勁。首先,在開業第二天,每家商戶都收到了番禺區工商分局的《責令整改通知書》,商戶們才知道巴黎時尚街及各商戶還未辦理相關營業執照。此外,管理處還屢次拒絕出示水電費單。“每個月交租時都無水電費單,而且交了錢也無收據。”
  今年4月8日,陳先生要求管理處出示水電費單遭拒後,終於忍不住找到了工商局。讓陳先生想不到的是,自己與市場方所簽署的合作合同中,市場方“巴黎時尚街”並沒有在工商部門註冊。“蓋的章是‘巴黎時尚街合同專用章’,但根本沒有這家公司,我們不知道有沒有效。”商戶邱女士說。
  不僅如此,眾商戶入場後,繳納了一筆2萬-10萬元的入場費,拿回的收據同樣蓋的是這方印章。大家對比收據發現,入場費收據的名目也是五花八門。“有的開裝修費、有的開折舊費,如果無效的話,錢不是白交了!”陳先生擔憂地說。因此,陳先生等一眾商戶希望市場方能儘快退款並要求退場。
  管理處:
  商戶怨生意差想退租
  昨日,記者來到巴黎時尚街看到,多數商戶關門停業,但仍有四五家在營業。在市場辦公室,一張營業地址在大北路120號的營業執照上註明的是“廣州爵瑪貿易公司”。
  記者採訪了巴黎時尚街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周先生。對於合同印章的問題,他稱:“應該是有效的。”周先生說,由於不能用商業街的名義註冊,所以用了爵瑪的名字。對於商戶退租撤場的原因,周先生稱是商戶生意差,刻意找理由要求退錢,“提供場地、工作人員等,我們都按照合同履行了義務,而且還自掏腰包搞活動。”
  工商部門:
  已對雙方進行調解
  對此,番禺區市橋工商所相關負責人回應,昨日上午,商戶代表、市場管理方已作了調解。
  該負責人表示,該項目在策劃經營時,合同主體的確是巴黎時尚街,也用了這個印章與商戶簽合同,“開業後,我們巡查發現它無執照,他們就陸續辦理了爵瑪公司的執照。”據悉,市場方辦理了總體性執照後,並不強行要求每個商戶再辦執照。
  那麼雙方簽署的合同是否有效?該負責人稱,爵瑪公司已承認了合同的瑕疵,表示會承擔合同里的權利與義務,且可以重新簽合同。“公安部門已經受理該案,結果出來後我們會繼續跟進。”
  (報料人林先生,三等獎100元)
  趙晨  (原標題:巴黎時尚街生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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