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持續推動,鼓勵種植進口替代作物,對已簽約種稻大佃農將予緩衝輔導「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持續推動,鼓勵種植進口替代作物,對已簽約種稻大佃農將予緩衝輔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針對某報載『小房屋出租地主大佃農喊停,政府跳票」乙節,該署指出該則標題過度延伸,特予澄清。目前「小地主大佃農」政策,輔導大佃農種植進口替代作物,如飼料玉米、青割玉米、牧草等作物,並未停止,且加強辦理。至於暫停大佃農種植水稻案件之售屋網申請,係因大佃農水稻面積快速增加且繳交公糧數量偏高,經專家學者提出種稻大佃農由政府補助租地,又享有高價收購享有雙重補助之不合理現象,應予檢討。該署為因應研議政策調整措施,自本(7)月5日起針對「小地主大佃農」新成屋新簽訂農地租賃契約者,暫停大佃農種植水稻案件之申請,俟調整輔導措施確定後再恢復申請,惟對於本(7)月4日以前於當地農會完成契約簽訂者,仍按原規定辦理。 大佃農種稻同時享有公糧收購及租金補助雙重補助,外界建議調整土地買賣農糧署說明,自98年起實施「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推動連續休耕地租賃措施,以調整農村勞力結構與擴大經營規模,降低生產成本。截至本(101)年5月底止,大佃農1,146人,總體經營規模達9,470公頃,其中種植水稻大佃農714人仲介網,面積7,681公頃占81%,經統計近7成繳交公糧。該種植水稻部分,除大佃農可辦理計畫、輔導及餘糧等公糧收購,政府並協助大佃農給予地主每期作每公頃4萬元之租地給付。本(101)年臺灣農村經濟學會邀集產官學界籌開4場系列座談室內裝潢會重要結論之一,提及「小地主大佃農」種植水稻並繳公糧,有雙重補貼現象及具鼓勵種稻誘因,籲請政府修正。爰對於水稻種植面積增加,急需通盤檢討加以導正。該署指出,對於暫停7月5日以後大佃農種植水稻新簽訂契約案件之申室內設計請,但對於7月4日以前大佃農已向農會申請者,仍予接受,並按原規定辦理;另對於98、99年已簽約種稻之大佃農,如其原訂租約三年則將陸續將屆者,該署正研議給予續約之緩衝輔導措施,刻與大佃農研商中。檢討活化休耕政策,一系統傢俱併調整租賃種稻誘因農糧署進一步說明「小地主大佃農」政策是鼓勵大佃農擴大經營規模及降低成本,提升競爭力。大佃農應朝向栽培特色品種、建立品牌化等高品質及企業化生產。該署對大佃農種稻之輔導措施,將朝向此政策目標辦商空設計理。另目前已針對申請水稻之大佃農的之合理輔導措施進行研議。於完成後公布。記者林怡君台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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